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招聘公告
教学研究 · 2012-03-22 00:00
返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是经中编办批复成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正司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40名(中央编办复字[2010]327号)。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法规、规划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是经中编办批复成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正司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40名(中央编办复字[2010]327号)。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法规、规划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受发展改革委委托,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交流和项目合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等。
一、招聘岗位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综合部(人事处)、战略规划研究部、政策法规研究部、国际合作部、统计考核项目部、信息与培训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中心7个部门,共招聘17人。
二、岗位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北京市户口。
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部门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岗位要求 |
综合部 | 职员 | 1 | 1)熟悉办公室行政工作;2)大学以上学历;3)一年以上工作经验;4)35岁以下。 |
财务(会计) | 1 | 1)熟悉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及相关制度;2)财会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4)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5)40岁以下。 | |
财务(出纳) | 1 | 1)财会类专业,大学以上学历;2)具有会计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3) 2年以上出纳工作经历;4)40岁以下。 | |
专业部门: 战略规划研究部 政策法规研究部 国际合作部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中心 统计考核项目部 信息与培训部 | 部门负责人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 6 | 1)具有能源科学、环境经济、气候变化、法律等方面的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及从业背景;2)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行政职务;3)国际合作岗位要求三年以上从事外事或国际合作的工作经历;4)部门负责人应符合规定的任职时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45岁以下。 |
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 8 | 1)具有能源科学、环境经济、气候变化、法律等方面的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及从业背景;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助理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国际合作岗位要求一年以上从事外事或国际合作的工作经历;4)35岁以下。 |
三、报名
1、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发至邮箱qhzx_hr@163.com。
2、报名时间:2012年3月28日——2012年4月5日。
联系人:吴双
联系电话:68781971
3、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体科目根据工作岗位的专业性质决定,部分岗位可根据需要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测试。
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通过后方可进行面试。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及个人修养等。
五、考察、体检
面试合格的人选,按照规定进行考察和体检。
发布岗位如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手续。
拟聘的人员,通过考试、考察、体检,待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