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1招聘教师
教学研究 · 2011-10-17 00:00
返回一、招聘学科 艺术学| 应用经济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理论经济学| 农林经济管理| 应用经济学| 农林经济管理| 公共管理| 工商管理| 临床医学| 中西医结合| 生物学| 畜牧学| 植物保护| 园艺学| 作物学| 海洋科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一、招聘学科
艺术学| 应用经济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理论经济学| 农林经济管理| 应用经济学| 农林经济管理| 公共管理| 工商管理| 临床医学| 中西医结合| 生物学| 畜牧学| 植物保护| 园艺学| 作物学| 海洋科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水利工程| 土木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体育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 外国语言文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法学| 物理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数学| 新闻传播学| 中国语言文学| 教育学| 历史学|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优良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身体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自然科学类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或紧缺的人才以及讲座教授,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具有博士学位。
4、国内(不含本校)应聘者应具有教授或相应职务;从国(境)外引进的人才一般应担任过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副教授及以上相应职务。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优秀的学术素养,胜任科学研究任务。
6、学术造诣精深,在本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
7、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备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8、特聘教授能保证聘期内全职在扬州大学工作。讲座教授能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扬州大学工作不少于2个月。
三、聘期及聘期内待遇
(一)特聘教授
聘期为4年,其中聘期第一阶段为2年。
1、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每年10万元(含校内岗位业绩津贴)。
2、受聘特聘教授岗位并正式引进的人员,享受购房补贴60万元。学校提供130m2左右的周转住房一套用于聘期内居住。
3、根据实际需要,对于从事自然科学类应用学科的受聘人员,学校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用于配备必要的实验设备;对于从事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的人员,学校给予30万元的科研经费,用于资助设备、资料和其他研究费用。科研经费原则上根据聘期的两个阶段分两次拨付。
4、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解决特聘教授配偶工作。其配偶如符合学校岗位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除适当增加购房补贴外,可按配偶本人条件给予同层次的科研启动经费;如需要学校安置但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学校每月为其发放配偶安置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间与特聘教授聘期同步)。
5、学校根据岗位和条件,积极推荐学校特聘教授申报江苏省特聘教授。被聘为江苏省特聘教授后,享受省特聘教授相应待遇,不再享受学校特聘教授待遇。
6、学校特聘教授聘任期满,不再享受特聘教授待遇,按学校实际聘任的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其特聘教授聘期合并计入服务年限。
(二)讲座教授
聘期原则上为1年,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按在扬州大学工作时间,享受每月1.5万元工作津贴,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工作期间学校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居住条件。
四、应聘须知
应聘人员与我校人事处或相关岗位所在学院联系,提交应聘报名表,随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和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提出工作设想和计划等。
联系方式:
在线投递简历:http://www.liuxuehr.com/company.asp?id=1548
通讯地址:中国 扬州市 扬州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25009
联 系 人:陈亚平、王桂林
联系电话:86-514-87971879、87971876
传 真:86-514-87971831
电子邮箱:rsk@y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