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党校2012招聘

教学研究 · 2011-09-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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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税发〔 2011〕 62号),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2011-201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税发〔 2011〕 62号),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2011-201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和招聘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www.tax-edu.net)创建于 1984年。是全国唯一直属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高等干部院校,主要承担全国税务系统党建教育、中高级公务员培训、国际税务培训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培训的工作任务,是全国百万税务大军的“税务黄埔”,是共和国税官的摇篮。学院与 OECD、 IMF、 UNDP等国际组织有密切的工作关系,共同举办各类国际税务培训项目。

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市,与国家 AAAAA级风景区瘦西湖仅一廊之隔。学院占地 200亩,是一所古典园林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高端干部院校。

为适应税收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服务税收科学发展、建设一流培训院校”的发展思路,现面向海内外诚聘有志于从事税务教育事业的专家、学者等成熟人才、以及 应届博士、优秀硕士生来我院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其具体条件和要求

序号

专业及研究方向

招聘

人数

聘用岗位

学历资历要求

其他条件

1

政治学

1-2

教学科研

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优秀博士毕业生。

1. 热爱税务教

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

3. 招聘人才一

般应为“ 211 ”、“ 985 ”院校毕业生。

4. 教授, 50 周岁

以下;副教授 45 周岁以下;博士 35 周岁以下。

5. 前本科、硕士

专业必须和应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2

文学、历史类

1-2

教学科研

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优秀博士毕业生。

3

法学

(民商法方向)

1-2

教学科研

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优秀博士毕业生。

4

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1

教学科研

博士学位。

5

财政学(税收方向、资产评估方向)

2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本科会计学基础,拥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6

会计学(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方向等)

5-10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学历、拥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7

审计学

1-3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拥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8

统计学

1-2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学历。

9

金融学

1-2

教学科研

硕士及以上学历。

注: 学科带头人及副教授以上高层次成熟人才不受引进计划额度的限制。

四、 聘用待遇

(一)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本校工作绩效收入和津贴、补贴等,待遇优厚。

(二)根据引进人才的职称、学位、教学和科研能力,视情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安家费。

(三)常年提供免费餐食,免费提供两年周转用房;未参加房改者自购住房,首付款学院提供无息借款。

(四)学科带头人,提供不少于 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其他待遇面议。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登陆申报网址: www.tax-edu.net,选择“人才引进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注册,点击“ 新增简历”,填写并提交《应聘人员登记表》(无条件网上报名者,可下载填写《 税务党校 应聘 人员 基本情况登记表 》E-MAIL 至dxzp2011@tax-edu.net 邮箱)。

(二) 资格审查、考试考核

1. 对照招聘岗位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在半个月后没有收到回复表示资格审核未通过。

2. 按考核程序进行电话初试、邀请面试等环节。面试活动结合岗位特点,安排试讲、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等考核项目。

3. 应聘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详细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 35× 45毫米证件照, jpg格式,大小为 20Kb以下)。

(2)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应聘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普通高校 2011年和 2012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三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其他资格证书,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体检、公示

1.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初步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2.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个工作日。

(三)履行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经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4- 87705972

邮 箱: dxzp2011@tax-deu.net

联系人: 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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